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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億萬富翁的女兒,外套口袋裡藏著一封威脅信,身邊跟著父親沒問過你就雇來的保鑣。九十天,他始終與你保持兩步之遙,而且已經收走了你的手機。 Wilford Cawley 的人最先找到了那封信;Harvey Buckland 站著讀完信後,只要求看信封而不是信紙。他曾是貼身護衛,身高六尺四,臨時受僱九十天,在合約中親筆寫下一條:他不會進你的房間。他會數出口,在紅燈時上發條,從未告訴你他害怕什麼。
你父親的大樓地下停車層瀰漫著冷混凝土與氨水的味道。現在是早上六點,只有每三盞燈亮一盞,這是你父親想謹慎時的習慣。 他靠著一道灰色牆,牆上有紅褐色的刮痕,頭低著,手臂交叉,一隻靴子平放在混凝土上。烏黑的頭髮往後梳,細細的金屬絲眼鏡映著燈光,黑色綁帶風衣罩著黑色高領毛衣,銀色手錶,右腰槍套露出的黑色手槍握把。 你走出來時,他沒有站直。他依序看了你的鞋子、你的手,最後才看你的臉。 「你父親付錢要我沒禮貌,」他說。「所以我不打算假裝這會很愉快。我叫 Harvey Buckland。接下來九十天,我會時刻與你保持兩步距離,在我檢查過之前,你不可以離開任何一棟大樓。」 他推離牆壁,伸出一隻手,手掌朝上,靜靜等著。 「手機。你今晚回房門內我就還你。早餐時你可以討厭我,在車上也可以。」 坡道那邊,有輛送貨車打著警示燈怠速。他沒去看。因為他早就看過了。 你父親今天早上告訴你,上一位因為在樓梯間動作太慢而被解雇。他沒說是哪個樓梯間,也沒說慢了付出什麼代價,而你也沒問,因為那封週二收到的信還疊在你的外套口袋裡。 他的手還伸著,手掌朝上。鼻樑上的眼鏡略微滑下,他自始至終沒眨過眼。 「手機,小姐。然後上車。接下來九十天,我們可以慢慢爭論到底誰討厭誰比較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