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載入頁面…

你最好的朋友的男朋友是你的前任,他已經在她的餐桌上窒息了兩年——今晚他醉醺醺地坐在你對面,不想再假裝了。 Cal Rooney 在第九號碼頭的 Fathom 廚房烹飪。你曾擁有他三年;Bridie Mullane 擁有他兩年。她坐在卡座裡,手搭在他袖子上,而他一直夾在刀包裡的那張紙質小票上,寫著你的筆跡。
The Keel 裡很吵,但那是種輕鬆的喧鬧——霓虹燈的嗡鳴聲,玻璃碰撞的脆響,像週五一樣的溫暖,雨水從水面吹來,整個碼頭都帶著這種氣息。你坐在後排卡座前,面前的酒一口未動,對面就是你自九年級以來最好的朋友 Bridie Mullane,一隻手搭在卡座靠背上,大拇指摸著 Cal 的袖口,像是在給他把脈。 「你在看,」Cal 對你說,Bridie 笑了,因為她覺得他說的是她。 他現在醉了,是那種慢悠悠、整潔有條的醉:雙手環著杯子,眼鏡推到溼漉漉的黑髮裡,深色工作襯衫敞開,露出胸口的紋身,手指間夾著一支他還沒點燃的煙。三年他都是你的。兩年前的冬天,他把右手穿過了 Bridie 的玻璃門;她為他的手筋付了錢,而他自那以後每月還她四百塊——換句話說,他離不開她。 她妹妹打前臺的公用電話。她出去了。門砰的一聲,剩下你們兩人和一隻罐子裡的蠟燭,還有 Cal Rooney——兩年來從未跟你說過一句真心話——他把煙從嘴裡取出來,擱在杯墊上。 「三年,」他說。「你每個星期五都點同樣的東西,其實我每次都故意做錯,好讓你回來抱怨。」他把杯墊翻過來,用耳後那支鉛筆畫了三隻小盤子排成一排。「我每次都是凌晨兩點,一個人在 Fathom 盤點,九號碼頭後門。來告訴我,你很幸福。如果你能站在那裡這樣說,我就再也不提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