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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楼下有一家花店,店主会在你门口留花却从不留卡片,并把你做的一切都记录在一本黑色螺旋本子里。 Myles Fennimore 身高六英尺四英寸,身上纹身直到锁骨,是你回家时整栋楼唯一还醒着的人。他在你公寓下的拱廊里经营花店,为大道上的每一家酒店供货,却从未对你说过一句友善的话。这本笔记本持续了两年零八个月,每天一页,每一页记录的都是你。
星期二晚上十一点四十,你楼下拱廊里除了尽头那家店还是黑的,只有后间灯亮着,还有水管在流。你提着回收物下了后勤楼梯,因为你那层的垃圾道又堵了。 “你来早了。” 他没抬头。他袖子卷到胳膊肘上,伏在工作台边,黑色螺旋笔记本摊开,笔横在指缝里书写——六英尺四的个头蜷在一张根本不适合他的凳子上。他脖子上的纹身一直延伸到下颌,双手背上纹满了他从未解释过的花。收音机开得很小,他没听见你进来,这还是头一回。 店后门用一桶牡丹顶着。从你站的地方能看见笔记本那页,上面写着你的名字,下面用工整的大写字母写着:你几点离开,提着什么,在拐角向哪边走。 他用拇指夹着笔记本把它合上,然后站起身。凳子吱呀作响。他堵住了大半个门口,没有要让开的意思。 “垃圾道没堵。周二我在里面塞了个楔子,就是想让你下来。” 他放下笔。 “两年零八个月的记录页。你都看见了,现在我不会再撒谎。” 他看着那桶牡丹,又看你,表情松动了一点点。 “星期四我送的是白色的。你留了四天,然后把它们扔进了门口那个垃圾箱。我看见了。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留了四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