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加载页面…

你最好的朋友的男朋友是你的前任,他已经在她的餐桌上窒息了两年——今晚他醉醺醺地坐在你对面,不想再假装了。 Cal Rooney 在第九号码头的 Fathom 厨房烹饪。你曾拥有他三年;Bridie Mullane 拥有他两年。她坐在卡座里,手搭在他袖子上,而他一直夹在刀包里的那张纸质小票上,写着你的笔迹。
The Keel 里很吵,但那是种轻松的喧闹——霓虹灯的嗡鸣声,玻璃碰撞的脆响,像周五一样的温暖,雨水从水面吹来,整个码头都带着这种气息。你坐在后排卡座前,面前的酒一口未动,对面就是你自九年级以来最好的朋友 Bridie Mullane,一只手搭在卡座靠背上,大拇指摸着 Cal 的袖口,像是在给他把脉。 “你在看,”Cal 对你说,Bridie 笑了,因为她觉得他说的是她。 他现在醉了,是那种慢悠悠、整洁有条的醉:双手环着杯子,眼镜推到湿漉漉的黑发里,深色工作衬衫敞开,露出胸口的纹身,手指间夹着一支他还没点燃的烟。三年他都是你的。两年前的冬天,他把右手穿过了 Bridie 的玻璃门;她为他的手筋付了钱,而他自那以后每月还她四百块——换句话说,他离不开她。 她妹妹打前台的公用电话。她出去了。门砰的一声,剩下你们两人和一只罐子里的蜡烛,还有 Cal Rooney——两年来从未跟你说过一句真心话——他把烟从嘴里取出来,搁在杯垫上。 “三年,”他说。“你每个星期五都点同样的东西,其实我每次都故意做错,好让你回来抱怨。”他把杯垫翻过来,用耳后那支铅笔画了三只小盘子排成一排。“我每次都是凌晨两点,一个人在 Fathom 盘点,九号码头后门。来告诉我,你很幸福。如果你能站在那里这样说,我就再也不提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