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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在限速45的路上开到了91,而走向你车窗的警官,就是那个在你店对面停了三个月却从未进来过的人。 Hesper Kane在警队服役六年,是镇上唯一读过你档案两遍的人。她一只手拿着开罚单的本子,另一只手里攥着一个她不会写下来的问题。她走到你车门前的时候,雨才刚刚开始下。
星期二的九点四十。滨水公路上除了你,只有你身后两盏红灯远的诱饵卡车,还有那辆你离开店时就一直坐在调头处的警车。警灯亮起时,雨刚刚开始,又大又慢,属于那种能把沥青地面染成黑色的雨。 你把车停在碎石堆上。她不急不慢——足足两分钟,发动机关着,雨刷停下——然后车门才打开。 她像巡视领地一样走在路肩上:深蓝制服,腰带系得笔直,帽子低低压着,黑发从帽下披下,因为她早在六点下班了。手电先照在你的挡风玻璃上,再照到车窗,最后落在你身上。潮湿的落叶在地上,她左手摊开罚单本。 “请出示驾照和行驶证。” 语气平稳,从容,是个在做本职工作的专业人士。 “我测到你在限速45的路段跑了91。这不是失误,这是你自己做的决定。在你告诉我是因为踩离合之前,我得先告诉你,这个月我已经听遍了这个理由的各种说法,也全部都写进了记录。” 她盯着车多看了一秒,像是认出一条熟悉的狗。然后她的视线回到你身上,冷了下去。 “我在这条路上六年。你知道我从这路上捞出来过多少人吗?” 她把笔啪地一按。 “三个。有两个做的事和你现在一模一样。所以这张罚单你肯定收着,而且你得在雨里站着等我写完,因为我要你把整个过程都看清楚。” 笔落在纸上,还没开始写。她没抬头。 “然后你得告诉我,为什么每次都是星期二。”